2021年度聚乙烯管道焊接设备年检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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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聚乙烯管道焊接设备年检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对聚乙烯管道施工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国家行业标准CJJ63-201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和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B/3D 01-2014《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的要求,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PE管道焊接设备必须在北京燃气编号、注册、登记、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定为一年依据《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聚乙烯管道焊接设备年检注册实施方案》,我公司制定和发布2021年度聚乙烯管道焊接设备年检实施方案。

    一、检测参照的规范、标准、技术文件

    1、CJJ63-201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2、GB/T 20674.1-2006《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系统熔接设备 第一部分 热熔对接》;

    3、GB/T 20674.2-2006《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系统熔接设备 第二部分 电熔对接》。

    4、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B/3D 01-2014《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

    二、主要检测项目

    1、热熔焊机检测

    1)部件完整性检测:包括机架、铣刀、加热板、液压系统等。

    2)部件性能检测:包括机架控制、铣刀控制、加热板温度检测、液压控制系统及各点压力检测等。

    2、电熔焊机检测:

    1)部件完整性检测:包括电源线缆、连接接头和数据接口等。

    2)部件性能检测:包括电阻值测量精度检测、能量输出检测、输入电压波动对输出电压的影响检测等。

    3、数据项目检测

    1)对满足使用条件的焊接设备进行年度检测登记和网上备案

    2)根据北京市燃气集团PE工程管理软件的使用要求,对每台待检设备进行数据加密策略测试,确保设备输出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3)检验每台待检设备的数据输入和数据输出是否符合要求;

    4)检验每台待检设备输出的数据是否可以正常导入软件系统,并与软件系统数据格式兼容;

    5)对每台待检设备设置和测试数据备份内存,确保设备输出数据的安全性,预防数据丢失;

    6)对每台施工设备的数据模块进行校准封装,加贴防拆卸标识,避免施工企业擅自拆卸数据模块进行恶意违章行为;

    7)测量和记录每台设备的关键性能数值,如初始拖动压力数值、电阻值、热量等,为后期焊接质量判定和软件改进提供数据依据;

    8)对每台施工设备的数据实时传输北斗定位模块进行升级和测试,使设备具备北斗定位和数据实时无线传输功能。


    三、检测工作实施计划

    (一)工作时间:本次检测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为期5个月,各施工企业应提前联系检测单位,以便合理安排检测时间。

    (二)年检单位及联系方式:

    1、焊接设备机械性能年检单位: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联系人:兰涛、王婧

    手机:13121595335/15910664977,64257122

    地址:北京市安外外馆东后街35号

    2、焊接设备数据项目检测及网上注册登记单位:艾创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少辉、魏双双

    电话: 18911849030、1801009360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201号

    (三)工作流程

    1、焊接设备机械性能检测将设备送至检测单位进行设备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粘贴合格标志,并由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2、各焊接设备所属单位联系艾创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数据项目检测及年检网上备案工作,符合备案要求的设备发放设备注册登记使用证明。

    3、设备维修:年检过程中发现设备需要维修,由设备产权单位自行联系维修,维修后再送检。每台设备允许维修一次,再送检不收取费用,两次及以上维修送检由检测单位加收检测费。

    四、检测收费

    焊机检测、数据项目检测费用由检测单位收取,收费单位提供收费明细。其中:

    1、设备机械性能检测费用标准:热熔焊机1750元/台,电熔焊机1300元/台

    2、设备数据项目检测费用标准:850元/台

    3数据实时传输北斗定位模块流量费:200元/台(自愿选择交费)。

    五、其他说明:

    1、施工单位设备应在有效日期截止前完成年检工作,超过有效日期三个月仍未通过年检的设备将被锁定限制使用,超过有效日期两年的设备将被注销备案资格

    2、施工单位送检设备前,需要将设备中存储的焊接数据输出进行必要的备份存储,因设备检测所造成的数据丢失设备检测单位概不负责。

    3、检测申请上报前请确定设备不处于调出状态,调出设备应及时调回。

    4、为保障2021年度设备检测工作按时完成,请各单位于20201231日前进行检测申请上报,检测单位按照预约排号顺序安排检测时间。

    5、数据项目检测今年启用网上申报,请访问“燃气管道工程技术信息中心平台http://www.pesoft.cn”进行上报,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平台“客户服务”栏目下载《客户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一日